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城市公交及农村微公交线路经营权
招标公告
为了提高我县公交车服务质量,规范公交线路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市公交及农村微公交线路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请符合下列条件并有意竞标的单位于2020年2月6日前来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条件约定的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一、城市公交及农村微公交线路情况
(一)城市公交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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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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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靠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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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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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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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运力(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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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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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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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中学至临城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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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中学、东英路口、临城三角池、西门市场、县交通局、万家惠超市、百货商场、明珠酒店、县公安局、县三小、大波村口、临高二中、县人民医院、凭海临江小区、人力资源中心、文澜公园、临高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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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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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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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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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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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1号桥—临高高铁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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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1号桥、县中医院、凤凰电影院、滨江公园、澜江医院、文书村口、博北路口、临高高铁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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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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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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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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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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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校至临高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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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校、西门派出所、交警大队、国税大楼、麓江楼、县一小、武装部、明珠酒店、县政府、文明超市、党校小区、碧桂园小城之春、滨江公园、县人民医院、体育公园、澜江学校、临高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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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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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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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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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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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派出所至临高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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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派出所、南方电网、县法院、2号桥、计生楼、东门市场、临高车站、临高中学、实验小学、颐和湾小区、滨江公园、县人民医院、临高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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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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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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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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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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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海鲜城至半岛阳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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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海鲜城、2号桥、临高文庙、新华书店、百货商场、县医疗保障局、县中医院、凤凰电影院、电信小区、四季花园小区、半岛阳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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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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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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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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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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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征稽局至龙力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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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征稽局、麓江楼、2号桥、县法院、多涟桥口、悦来登大酒店、美当村口、半岛阳光小区、电信小区、龙贯新村、龙力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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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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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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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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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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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园至文澜江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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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园、步行街、百货商场、金牌酒店、临高车站、亿佳超市、英才小学、临城镇政府、市场管理局、文澜江中心小学、临城商场、交通局、临高车站、临城镇政府、美台高速路口、美台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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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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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微公交
序号
|
乡镇
|
线路
|
里程(公里)
|
配置运力(辆)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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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
|
临城至罗万
|
8
|
1
|
|
2
|
临城至波莲
|
12.3
|
1
|
|
3
|
临城至抱珍
|
15.5
|
1
|
|
4
|
多文
|
多文至美台
|
14.5
|
1
|
|
5
|
多文至红星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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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
1
|
|
6
|
多文至金牌港
|
22
|
1
|
|
7
|
和舍
|
和舍至罗爷
|
6.2
|
1
|
|
8
|
和舍至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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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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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和舍至沙道
|
11
|
1
|
|
10
|
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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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桐至马袅
|
16.2
|
1
|
|
11
|
皇桐至群城
|
19.5
|
1
|
|
12
|
皇桐至头文
|
17
|
1
|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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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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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来至兰联四队
|
13.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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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来至兰联作业区
|
8.3
|
1
|
|
15
|
加来至美台
|
17.3
|
1
|
|
16
|
加来至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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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1
|
|
17
|
南宝
|
南宝至光吉农场
|
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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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宝至武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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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1
|
|
19
|
调楼
|
调楼至博贤
|
5.6
|
1
|
|
20
|
调楼至东英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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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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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盈至彩桥
|
9
|
1
|
|
22
|
新盈至南堂
|
5
|
1
|
|
23
|
新盈至和贵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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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东英
|
东英至美夏
|
11
|
1
|
|
25
|
东英至博纵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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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备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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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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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期限:8年(以许可决定书为准),经营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公交线路经营权,营运车辆则由企业自行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经营模式:公车公营。
(五)票价:按物价部门规定审批的票价执行。
(六)车辆要求:本次中标人应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购置环保型新能源车辆。
(七)本项目按照成本规制的办法对中标人给予运营财政补贴。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海南省内具有从事公共交通运营或道路客运业务;
2.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集团公司子公司的企业
主体;
3.企业已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含)以上等级证明;
4.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
5.具有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
6.近三年企业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无集体罢运、上访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7.招标线路实行公车公营;
8.参与招标的企业必须自觉遵守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 企业近三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2. 企业被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仍处于整改期间的;
3. 企业被列入公交行业黑名单(不诚信)的;
4.运输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得同时申报投标。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6日(周末及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5号星河广场601室
(二)报名要求
1、本招标公告将通过海南日报、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ainandx.com)予以公布。请报名企业登陆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2、要求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现场当面申报,登记核准。
3、报名企业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企业进行评标,报名企业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实行评标,确定出1名中标人和1名候选中标人;报名低于3家(不含3家)的,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一家企业从事本标的城乡公交客运业务。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曾晓南
2.联系电话:0898—66759167、13707585339
3.电子邮箱:175183659@QQ.com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资格预审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独立法人证明的有效证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投标企业诚信报告;
6.道路(公交)运输经营许可证;
7.企业由所在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证明;
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含)以上等级证明;
9.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需提供上述资料(第6项、第7项仅由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成员提供,并且至少有1个成员提供),同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0.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资格审查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临高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1
资格审查申请表
投标报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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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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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清单(请在提供材料后面打“√”,未提供材料后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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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经办人提供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 )
5.投标企业信用报告 (银行) ( )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7.企业由所在地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证明 ( )
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含)以上等级证明
( )
9.其他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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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人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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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所提供资料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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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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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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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报名单位和招标人各一份。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临高县交通运输局的临高县城市公交及农村微公交线路经营权(项目编号:LG2020-GJ-01)进行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联系电话: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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